生育保险报销条件

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,可以携带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、婴儿出生、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,领取生育津贴,报销生育医疗费用。

生育保险报销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:

1、生育医疗费用应当在妊娠期间或者终止妊娠前申请,逾期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;

2、生育津贴、一次性分娩营养补贴、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应在一年内申请;

3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在手术前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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